各有关单位:
本年度,2017年创新平台与科技服务专项 重点实验室申报我校有1个名额,因临近截止日期(5月11日),所以请有申报意向的负责人加快整理材料撰写申报书,并于2016年5月3日中午12点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初稿即可)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并准备申报材料PPT(8分钟)一份送至大学城校区科技处709室(逾期不候)。请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准备相关申报材料,部分指南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方向支持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高校、医疗卫生
事业单位、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市属改制的科研院所(具 体名单见附件2)。
1.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定位明确,发展方向思路清 晰,近、中、远期任务和目标合理。研究方向符合国家、省、 市科技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
2.在相关研究领域有坚实的研究基础和长期的业务积 累,有较强的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能力, 在国内或省、市内本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3.具有一批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团 队,固定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高级职称或具有博 士学位的人员不少于4人,固定研究团队2013年-2015年获得 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项目经费总额200万元以 上。
4.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环境,实验室使用场地相对集 中,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总值(原 值)1000万元以上,建立切实可行的实验室运行管理机制。实 验室仪器设备提供对外开放服务,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业绩良好。
(二)申报要求
1. 本方向申报应符合总指南通知中的申报基本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本专题的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计入总指 南中“项目负责人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累计不 得超过 1 项”限制条件的累计数。
2. 项目负责人(指申报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应是申 报单位正式职工,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 本专题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
3. 本方向每个单位限报1项,国家211工程大学、市属 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可增加1项。凡有未结题的市重点(培 育)实验室建设单位(承担单位是高校的,指其下属学院或 独立法人单位)不能再申报。
4. 项目研究内容不得与现有已立项的国家、省、市重 点(培育)实验室重叠(国家、省、市重点(培育)实验室 名单见附件 1)。
5. 新建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材料中实验室固定人员、 场地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相关内容重叠。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申报人)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 (http://wsbs.gzsi.gov.cn/login.html)在线填报《广州市科技 计划项目申报书》 ,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要求 如下(纸质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总指南通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 登记证书。
2.项目组全部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报告。
4.提供科研团队固定在职研究人员名单、职称、学历 等相关证明材料。
5.近三年(2013年-2015年)获国家、省、市立项科研 项目的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实验室场地面积的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总值(原值)明细清 单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8.其他能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与进展、项目水平相 关文件、资料。复印件有效。
附件:申报指南
联系人:39358470 张书征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