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指南已经发布,请各单位按照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及有关限项规定
1.项目负责人(指申报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项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已承担在研的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2、凡出现超项的项目一律取消申报资格,请各单位注意宣传,并请申请者遵守限项规定。
二、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类别及具体要求
(一)科普专项
1、二级单位学院或医院限报2项。
2、二级单位学院或医院凡承担市科普项目不按期办理结题手续或申请延期的项目,本单位不得申请本年度科普项目。
(二)软科学研究专项
1.广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在研项目、超期未结题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不得申报2013年新项目(2012年年底到期的项目,如未在指南发布之日前提交结题验收申请,视同超期未结题)。
2.二级单位学院或医院限报5项。
以上专项为各二级限额申报,由各单位科研科组织评审筛选项目上报。
(三)其他科技专项将实行限额申报,需校内初审。
初审材料要求,申报书一式三份,3月20前统一报送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再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连同项目清单(见附件)统一报送科技处706,电子版发送至gzykj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申报。通过初审后,请各二级院系科研秘书用原来的账号密码登录进入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申报受理系统,更新本单位信息,设置本单位申请人账号信息,申请人选择相应类别进行项目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件有效)
1、广州市科技计划专项申报书(部分专项须按要求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2、提供自筹资金承诺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
3、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4、申报书列表中项目组所有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建议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件有效)
1、关于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应附相关主管单位出具的批准证明;
2、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授权证书、专利受理通知书、软件登记证书、新药证书、临床批件、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
3、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它材料:如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名牌产品证书、奖励证明等;
(三)项目申报除必须提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交各专项申报指南指定的申报材料。
(四)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
六、注意事项
本年度市科信局项目受理将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指南申报要求和资助范围、重复申报、一题多投及合作协议不落实的项目将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市科信局评审环节。
凡出现超项的项目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七、网上提交要求
申报系统将于2013年3月9日开通,3月28日下午5时网上申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人和院系管理人须在3月28日下午5时系统关闭前完成提交、审核工作。
八、材料上交要求
1、上交材料要求:
(1)当系统显示项目工作进度为“待科信局受理”字样,请双面打印申报书正式稿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请标注。每份申报书需附上目录,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个别专项申报指南对申报书份数有特殊要求的,请按照专项申报指南要求的份数准备。
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一致。对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不一致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承担单位审核盖章(单位公章均要求红章,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并按上述申报材料要求的《申报书》及申报材料附件先后顺序装订成册,
(2)《2014年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
2、上交材料时间:请统一于3月29日(周五)前提交科技处项目科。逾期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联系人:曹越许仕杰联系电话:39358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