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粤卫科函〔2011〕27号文通知要求,2008、2009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开始。请各科研科严格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后期管理的通知》(粤卫【2004】69号)要求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提出延期的项目今年必须办理结题,不能结题的要提出中止研究项目申请。逾期不办理结题、中止申请者,视同该项目中止,卫生厅科研处将该项目负责人记入档案,并按卫生厅规定三年内不能申请省卫生厅基金。

二、2009年度未能如期完成的,可提出延期申请,但延期申请时间不超过1年。

三、结题、延期、中止申请均需按要求认真填写《广东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

四、材料要求:

1、结题申请项目:提供《广东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五份及三套相关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至少一篇以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研究性论文的复印件(已录用待发表的提供论文清样),不含综述;

(2)项目负责人在出版专著中所写章节的复印件;

(3)项目已通过成果鉴定、获得专利或科技奖励,负责人排名在前三位的证书复印件。

2、延期或中止项目申请仅需提供《结题报告书》一式五份。

五、材料上交时间:

1、2008年度结题的项目:2011年12月16日前。

2、2009年度结题的项目:2012年1月6日前,也可按2008年度结题上交时间交。

请科研秘书于上述时间将材料统一交至大学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影响今年的限额申报。

联系人:许仕杰 联系电话:39358466

附件1:关于加强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doc

附件2: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科技处

201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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