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精神》(附件1),为做好2016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高新区及孵化育成体系建设领域、农业科技领域、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领域、技术交易体系与科技服务网络建设领域、国际科技合作领域、科普创新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领域、产学研合作领域、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共九大类(各领域指南见附件2)。
二、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与本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联系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已获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账号可以继续使用,如忘记密码联系科研秘书进行重置。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鼓励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如需企业作为主体进行申报,请尽快与企业沟通进行联合申报。
2、2016年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的经费预算按照《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3)执行。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同一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的;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4、如有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4)并上传至附件中,如未上传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5、申请100万以上的项目按省科技厅要求需提供查新报告,同时指南各领域要求的附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者,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可靠,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打印项目负责人签名,盖好二级单位公章及合作单位公章后,在附件上传,纸质版承诺函与附件材料一并装订。
6、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起止时间2016.1.1-2017.12.31或2018.12.31。7、申报经费不超过各领域申报指南要求的额度。
四、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网上提交截止时间:9月20日下午5:00。
学校审核时间:9月21日-9月30日下午5:00。如需修改的请申报人在此时间进行修改,并于9月30日下午5:00前网上提交,超过时间申报网将全部自动关闭。
纸质申报书提交时间:10月8日。纸质申报书(含可行报告及附件)一式两份,由二级单位汇总后交到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办公楼706)。打印装订材料要求:申报书双面打印,普通装订或胶装。
联系人:张坚、曹越
联系电话:39358466
附件:
附件1_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doc
附件2_2016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
附件3_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4_合作协议模板.doc
附件5_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doc
科技处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