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中医药局中医药科研课题结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对中医药科研课题检查验收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15]9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次结题清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广东省中医药局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2012年度存在问题课题及2013年度课题。具体清单见附件1。不接收2014年度课题结题申请。

二、申请结题、中止和延期者,分别填写《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结题(中止)申请书》、《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延期申请书》,相关表格见附件2。2012年度存在问题课题不能再申请延期,必须办理结题或中止手续。2013年度课题可根据研究情况,选择结题或延期。

三、各二级单位要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并根据《关于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中医办〔2009〕96号)文件(附件3)要求,对纳入检查验收范围的课题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

四、各二级单位汇总填写《申请2015年广东省中医药局检查验收课题汇总表》(附件4),加盖本二级单位公章。于2016年1月5日前,将《申请2015年广东省中医药局检查验收课题汇总表》(一式一份)、《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结题(中止)申请书》(一式四份)及《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延期申请书》(一式四份)报送学校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办公楼706)。同时将《申请2015年广东省中医药局检查验收课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gzyxmk@126.com。过期不予受理。

五、特别注意的是:对纳入检查验收范围而未提交申报材料的,以后不再受理结题申请,省中医药局将酌情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

联系人:张坚、曹越

联系电话:39358466

附件:

附件1+清单.xlsx

附件2:相关表格.rar

附件3:关于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pdf

附件4:申请2015年广东省中医药局检查验收课题汇总表.doc

科技处

2015年12月25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