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的部署,为进一步加快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教育部将继续遴选和支持一批优秀创新团队。现将2013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的各项基本条件。

2.推荐的创新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3.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

二、申报领域

创新团队按照如下14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生物与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与药学、能源、资源、环境、信息、材料、先进制造、管理、经济、法律。

三、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请各申报人于7月2日前申请书纸质材料1式3份,申请汇总表1份交至科技处706,电子版发送至gzykjc@163.com,进行初审,待通过初审后,学校将予以公示。逾期、超额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四、组织材料

1.推荐的创新团队需填写《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附件2),申报材料必须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申报材料一式3份,需双面打印装订。

联系人:曹越张坚

联系电话:39358466

附件:1.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下载

2.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下载

3.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清单(下载

通知下载

20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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