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正式开始,为做好本次结题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项目范围为:合同时间为20151231日的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项目负责人下载结题报告通用模板(附件2),提前做好相关内容准备。通用模板仅供准备时使用,结题报告所用内容均在ISIS系统填写。

1、结题报告填写要求

结题报告填写要求见附件3,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参照要求填写。

2、财务决算

项目负责人应尽快到财务处项目管理科了解本项目经费最终使用情况,根据财务处提供的数据填写结题报告中的《资金决算表》。

3、在线填报

2015年1月15日前,项目负责人通过ISIS系统上传《结题报告》电子文件。科技处审核上传报告、发现问题予以退回修改,请项目负责人随时留意撤销上传报告的原因并作相应修改后再提交。

结题报告填写已经全面使用“成果在线”系统,未按新方式提交的结题报告系统将不予接收。请项目负责人参考ISIS系统提示认真填写。成果在线采集后,论文同时需要上传到附件中。

4、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结题报告》后,只需打印系统生成的PDF版本,签字后交依托单位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收集上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预计在下学期开学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另外,二级单位在提交纸质材料前,须认真审核纸质材料。

审核重点包括:

(1)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签字盖章打印:项目负责人承诺处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依托单位财务部门是否已经盖好财务处的公章。打印稿的版本号是否与网上提交版本号相同。

三、工作要点

1、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第二十九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依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时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一旦抽查发现原始记录有弄虚作假情况,国家基金委将撤销原资助项目,并追回已拨经费;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妥善保管好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以备基金委审查。

2、为确保结题工作的按期完成,请各二级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不予受理:逾期未报送有关报告者,将会影响到对该项目实施质量的评估及后续项目的支持。另外,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者将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

联系人:张坚、曹越

联系电话:39358466

附件1:清单.xlsx

附件2结题报告-通用模板.pdf

附件3:填写说明.doc

科技处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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