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所有项目均在线填报
1、填报网址:http://isisn.nsfc.gov.cn/
2、用户名与密码:已有用户密码的老师,可直接使用原用户名密码登录。忘记密码请在申报系统登陆窗口下方的“找回用户名和密码”方式找回。如无帐号的老师,请联系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开通申请人帐号。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如忘记本单位登陆用户名及密码可联系科技处项目科张老师。
3、个人信息填报
(1)申请人正式填写申请书前需要完成两步工作:激活个人信息和完善个人信息。申请书中需要的信息会自动带入申请书的申请者简表。
(2)申报系统对于基本的申报条件和填报要素进行有自动控制功能,不符合条件的内容将无法顺利通过。
特别提醒: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需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4、撰写申报书前,请认真阅读2016年项目指南(网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6xmzn/index.html)及《申请须知》(附件1)。另外,在登陆申报系统后,务必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并认真阅读本申请类别的《填写说明与撰写提纲》。
5、“查重”方式改变:从以往的学校“集中查重”转变为申请人“在线校验”+“自行校对”。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使用唯一身份证申请,请申报人下载《我校在研项目人员情况表》(附件2),根据指南中限项要求自行查看自己是否超项。
6、申请书的退回:申请书提交后如需修改的,在学校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向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申请退回修改,但退回的项目请一定在学校截止日期前提交。
特别提醒:临近截至期间,申报系统后台压力巨大,极可能网络塞车,请申请老师严格按照学校的时间安排提交申请书。
(二)资金预算表填写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今年继续沿用。预算表包含两个内容:
1、《项目资金预算表》(直接费用中各费用不设比例限制,据实申报)。
2、填写《预算说明书》(限2000字),填写前认真阅读预算相关文件(附件3)
(三)项目涉及合作单位,须将合作协议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交。
1、我校为依托单位、涉及合作单位的申请书,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作为申请书附件(附件4);项目立项后填写计划书时,需重新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
2、参加外单位项目的我校人员:须填写《我校人员参加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申请表》(附件5)及《校办的公章使用申请表》(学校校长办公室网站下载,二级单位签好意见),方可到科技处申请学校公章。
二、《申报指南》及有关规定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限项申请规定》(附件6)、《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报限项、申请须知等规定,请特别关注生命科学部和医学科学部的要求。
阅读网址:
医学科学部: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6xmzn/04/08yx/index.html
http://health.nsfc.gov.cn
生命科学部: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6xmzn/04/03sm/index.html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几类申报人员。
1、在职博士研究生: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研究生不得申请各类项目),须单独提供导师签字的同意函(附件7),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2、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各类项目。
3、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非博士):需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信(附件8)。
4、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附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项目资助后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详细请参考《在站博士后申报规定和流程》(附件9)。
5、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各类项目。
6、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以重点国际(地区)合作项目合作者或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申请人身份申请的基金项目,在一种身份承担的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前,不得以另一种身份申请项目。
7、在依托单位兼职的申请人,应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并说明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兼职的工作时间,兼职期限需覆盖项目执行期。
8、退休和离休人员原则上不予申报,特殊情况确需申报的,二级单位应提供承诺函,承诺给予项目执行上的各类条件保障;同时提供返聘任合同,并说明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工作时间,返聘期限需覆盖项目执行期。
另外,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若申报人既是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非博士),同时又是在职博士研究生,需要同时附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信及导师签字的同意函,缺少其中一项属于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关于学术道德问题
请申请者认真阅读《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科研诚信须知》(附件10),并签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承诺书》(附件11),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1、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要求列出全部作者姓名(按照论文发表时的作者顺序)、论文题目、杂志名称、发表年代、卷期以及起止页码(摘要论文、会议论文等请加以说明);请在作者姓名后注明第一/通讯作者情况:通讯作者请标注(“通讯”或“*” 号);如是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请按照论文发表时的作者顺序列出,并标注所有共同第一作者或所有共同通讯作者;对已被接受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请附相关杂志的接受函或在线出版的网页链接;投稿阶段的论文不要列出。对于出现作者排序和标注不实的项目申请将以学术诚信问题提交会议评审专家组。
2、关于重复申报:基金委从2011年开始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申请者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学部、不同类型、不同申请人、不同依托单位等名义申报。
四、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也视为次年面上申报的限项数内,请申请者认真对照《申报指南》的各项要求,并逐条对照《广州中医药大学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附件12)并签名确认。
五、工作安排
1、申报人网上提交、二级单位网上形式审查及收集纸质材料时间:3月9日23:59
各二级单位审核申报书、接收纸质材料的时间在此基础上自行设定。
2、纸质材料提交及要求
纸质《申报书》提交学校时间:3月10日。
(1)纸质材料包含两部分:上报材料和校内存档材料
上报材料(含申报书、代表性论文、博士后承诺函(若有)、同行专家推荐信(若有)、在职研究生导师同意函(若有)、境外人员知情同意书(如有)、伦理证明(若有)、病人知情同意书(若有)、合作框架协议书(若有)等),一式2份,确保均为原件。
校内存档材料(含《形式审查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承诺书》、在站博士后申请项校内版承诺书(若有)等),一式1份。
(2)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全部装订成一本,其中盖章页订在所有材料(包括附件材料)后面的最后一页。为防止盖章页脱落,建议最后一页封面装订线部分请用用胶带贴封。
(3)除封面、签字和盖章页以及附件清单页可以用单面外,其余纸质文件均应用双面打印。
(4)如有合作单位的,请提前盖好合作单位的公章,以免影响进度。
(5)电子版和纸质申请书的版本号及内容保持一致。
(6)申请书中所有签章日期请填写2016年3月17日。
(7)若申请回避评审专家(最多三名),请说明理由并用信封装好(信封上写明申请人姓名、单位、申请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钉在原件申请书封面页。
(8)申请人及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对照《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逐一核实并签字。
(9)出具二级单位公函及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附件13)。
(10)纸质材料由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收齐审核后交学校科技处项目管理科,不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
4、学校集中进行形式审查时间:3月11日——17日
5、学校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3月18日。
申报人应及时留意学校通知公告中最新的有关通知。未尽事宜,请阅读2016年国家自然基金申报指南。
联系方式
1、《申请书》填写技术问题联系方式:
邮箱:support@nsfc.gov.cn,(010)62317474
申报人要善用基金委的QQ在线咨询。
2、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方式:
张坚,办公室:39358466,手机:15918692829
20160126关于做好2016国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通知附件.rar
科技处
201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