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政职能部门: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奖励办法(修订稿)》(广中医科[2016]2号)规定,2015年度的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需申报成果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NATURE》、《SCIENCE》上公开发表的原论文,被SCI(SCIE)、EI收录的研究论文(不包括单页短文和会议论文)、正式出版机构公开出版发行的著作、已经授权的专利。其它成果(中标课题和科技奖励)由科技处统计。

2.申报学术论文奖励时请附上由广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注明分区情况),附上杂志的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封底的复印件,二级单位审查后报科技处备查。论文奖励依据以论文发表当年JCR发布的最新SCI期刊分区列表为准(学校图书馆提供),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应为广州中医药大学。

3.著作按照出版社的级别和著作的类型进行奖励,同一著作主编、副主编同属于广州中医药大学,以最高级别申报,不要重复申报,奖励也将以最高一个档次执行,不重复奖励。申报时请附著作的封面、作者页、目录、封底的复印件,二级单位审查后报科技处备查。

4.对于已获授权的以“广州中医药大学”名义申请的属于职务发明专利,学校予以奖励,申报时附上专利证书原件(报学校档案科留存)和复印件。

5.本次奖励由各二级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6.以上奖励申报只适用于我校校本部在编教职工。

7.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做好统计和审查工作,填写统计表(见附件,请用Excel格式),打印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连同备查材料一同送交科技处综合科,并将统计表电子版发至公文邮箱(zdy@gzucm.edu.cn)。

8.截止日期:2016年9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附件: 20160705关于申报2015年度成果奖励的通知附件.xls

科技处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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