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课题及经费的管理,做好我校校级“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结题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校级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校“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广州中医药大学设立的校级“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中所有未结题项目。

二、结题标准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须就本项目研究内容公开发表一篇及以上学术论文,且均应注明‘广州中医药大学科研创新资助项目字样’”。申请结题(中止)者需要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科研创新基金课题结题(中止)申请书》,见附件一。

三、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填写《汇总清单》一式一份,加盖二级单位公章。于2014年4月30日前,将《汇总清单》与《广州中医药大学科研创新基金课题结题(中止)申请书》(一式三份)送至大学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汇总清单电子版请发至邮箱gzyxmk@126.com。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结题工作,认真清查本单位所有未结题的项目,督促课题组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逾期不予办理结题的,将撤销其课题的立项,冻结研究经费。同时,课题负责人及所在部门禁止申报各级课题1年。

联系人:张坚、曹越39358466

附件一:广州中医药大学科研创新基金课题结题(中止)申请书

科技处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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