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近日,广州市科创委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详细通知见:
http://www.gzsi.gov.cn/indexDetail.html?typeUid=9e4af0609e5540e89273154cc353a9e8&contentUid=554030a3b996443892cee4bb60796c3c
同时开展广州市科技专家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广州市科技专家库常年接受专家申请。申请入库的专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
4、在时间和精力上能保证完成评估、咨询等工作。
5、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6、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另外,“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类专家要求”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近三年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承担过省厅级或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取得研究成果、出版专著。
2、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但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不受“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类专家要求”限制。
1、获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中国专利金奖、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或省专利金奖、地市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成果完成人中排名前三位的人员。
3、从事管理、财务、科技服务工作的非科研人员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二、入库方法
有意申请入库的专家请详细阅读《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及相关内容,并登录以下网址提出申请:
http://zjk.gzsi.gov.cn/zj/infomgr/register!goZjLogin.action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发动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申请入库,不断充实我校入库专家的数量。同时,要对申请入库专家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专家信息准确无误。
联系人:张坚
联系电话:39358466
科技处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