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3年度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2013年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的通知》(粤财评函〔2014〕39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关于做好2011~2013年度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监审字〔2014〕749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对省财政安排的2011~2013年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为做好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本次第三方绩效评价是对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开展一次最全面的综合评价,时间紧、任务重,且会影响到各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今后的申报,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对评价工作中存在着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或延期报送材料等现象将严肃处理。

二、绩效评价范围

2011~2013年立项的所有省科技厅项目:包括省计划、省自然、产学研、重大专项、省重点实验室等所有类别。学校科技处根据科技厅系统导出相应清单(见附件1)。导出的清单供参考,可能与省科技厅本次工作范围有少量出入,因科技厅清单稍晚时间才能公布,为免影响工作进度,请各二级单位先以学校导出清单为基础开展工作。最终清单以省科技厅公布为准,如有出入再另行通知。

三、工作内容

1、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清单中“下达文件号”列的文件号,对应《资金安排情况表》(附件2)中的“资金下达文件号”列的文件号,确认本项目的“专项资金名称”,根据“专项资金名称”,从《基础信息表》(附件3)中挑选对应的《基础信息表》填写。

2、各项目负责人对照《评分表》(附件4)的评分标准要求对本项目各项指标进行自评打分,填写《评分表》。

3、各项目负责人撰写《自评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5)。

4、项目负责人结合《评分表》整理相应《佐证材料清单》(附件6)及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尽可能充分完毕,如涉及纸质材料请电子化。

5、各二级单位对自评材料进行整理并上交学校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上交的纸质材料,内容包括:《封面》(附件7)、《基础信息表》、《评分表》及《自评报告》,一式3份。同一专项按年度顺序、不同专项按省财厅编制的K-?顺序排列。《佐证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无须纸质版。

上交的电子版材料,以“广州中医药大学(???????)项目(K-?)绩效自评材料”为文件夹命名名称(如: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治疗糖尿病研究项目(k-12)绩效自评材料),文件夹内包含本项目的《基础信息表》、《评分表》、《自评报告》、《佐证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各二级单位的电子版材料请用u盘拷贝,于上交纸质版材料时一并拷贝给学校项目管理科。

报送材料时,各二级单位需填写报送清单(附件8)

6、涉及财务问题及相关财务佐证材料,请联系财务处预算科获取。

四、报送时间和程序

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在627日前报送学校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

科技处:张坚、蔡晓燕

财务处:桂迎旭

联系电话:

科技处:39358466、39358622

财务处:39357038

科技处、财务处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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