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政职能部门: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奖励办法(修订稿)》(广中医科[2012]16号)规定,2013年度的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需申报成果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在《NATURE》、《SCIENCE》上公开发表的原论文,被SCI、SSCI、EI、ISTP收录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机构公开出版发行的著作、已经受理的专利申请、已经授权的专利及已通过的成果鉴定。其它成果(中标课题、科技奖励等)由科技处统计。
2、申报学术论文奖励时请附上由广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请注明发表论文年份的该杂志影响因子)、杂志的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封底的复印件,二级单位审查后报科技处备查。
3、著作按照出版社的级别和著作的类型进行奖励,同一著作主编、副主编或编写人员同属于广州中医药大学,以最高级别申报,不要重复申报,奖励也将以最高一个档次执行,不重复奖励。申报时请附著作的封面、作者页、目录、封底的复印件,二级单位审查后报科技处备查。
4、以“广州中医药大学”名义申请的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经受理后,学校给予奖励,申报时附上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对于已获授权的以“广州中医药大学”名义申请的属于职务发明专利,学校予以奖励,申报时附上专利证书原件(学校档案科留存)和复印件。
5、申报已通过的成果鉴定奖励时附上鉴定证书原件(学校档案科留存)和复印件。
6、本次奖励由各二级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7、以上奖励申报只适用于我校校本部在编教职工。
8、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做好统计和审查工作,填写统计表(见附件,请用Excel格式),打印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连同备查材料一同送交科技处综合科,并将统计表电子版发至蔡晓燕的公文邮箱(caixiaoyan@gzhtcm.edu.cn)。
9、截止日期:2014年9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附件:
1、2013年学术论文统计表
2、2013年公开发表著作统计表
3、2013年度受理专利统计表
4、2013年度授权专利统计表
5、2013年度通过成果鉴定统计表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