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中医药会字[2011]18号文件指示,2012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已开始,请各二级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内容、标准,按照《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的规定执行。推荐项目应整体完成实施(或最近一篇论文发表)两年以上)。科普作品(暂只评科普著作)应是2000年以后(含2000年)公开出版发行两年以上的作品。(以上时间截至2010年2月28日)
二、中华中医药学会分配给我省2012年“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数额5项,科普著作1项,申报项目经“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广东省评审委员会”初评后上报中华中医药学会。
三、申报须知及材料要求:
1.限额推荐。分配广州中医药大学推荐“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优秀项目2项,科普著作1项。
2.项目要求:(1)申报项目必须是已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奖三等奖(含)以上的成果或中央部委、局直属单位二等奖(含)以上的获奖成果。(2)未获得过奖励的项目可采用五位同专业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方式,按名额申报。(3)申报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为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4)项目存在异议在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5)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申报;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申报须隔年进行。(6)同一完成人限报一个项目(包括科普项目)。
3.申报材料:(1)纸质版报送:申报项目必须认真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4),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并将推荐书主件与主要附件、查新咨询报告书等装订成册,提供3册(含原始件1套,复印件2套),提供《项目摘要》(附件5)一式2份,科普类项目还需附4套科普作品。(2)电子版报送:《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项目摘要》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dzyyxh@163.com)。所提交的推荐书电子版和书面版应保持一致。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2年2月15日前报送大学科技处。未按要求申报以及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4.从2009年起中华中医药学会施行计算机网络申报和评审,故申报项目经我校初评后,于2012年2月24日前向评上的优秀项目申报人提供中华中医药学会下达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评审系统填写推荐书,请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联系。系统入口请登陆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www.cacm.org.cn)。
5.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1)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否”的推荐项目,应在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申请人的报告;(2)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3)申报人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6)。
6.《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附件7)、《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实施细则》(附件8)、《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附件4)、《项目摘要》(附件5)、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6)及其它空白表格和有关文件可查询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www.cacm.org.cn下载。
四、联系人:刘子志
电话:13798149220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