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办科教函〔2011〕945号文件指示,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二级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申请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相关规定,自愿申报,原则上应当经过省部级科技奖或科技部批准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评选程序,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010年以前被省部级推荐单位推荐申报国家科技奖,但在评审过程中落选的项目,可以再次申报。
二、具体要求
(一)申报2012年国家科技奖推荐项目应当认真填写国家科技奖励推荐书。《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附件1)、《国家技术发明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附件3)暂用2011年版本,可登录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在科技教育司网页下载相关内容。
(二)申报项目材料要求客观、准确,申请人及申报单位应当进行严格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申报人信誉进行记录。
(三)申报单位应当对拟申报项目名称、内容简介、候选人、候选单位名单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在无异议情况下将申报材料和公式结果证明一并报送推荐单位。
(四)请各二级单位务必于2011年12月1日前将推荐项目材料报送科技处(大学城办公楼709)。主要包括:
1.推荐书(含主要附件)一式4份,包括1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WORD)材料。
2.申报单位出具的无异议证明原件。
3.二级单位在诚信审查基础上出具的同意推荐证明原件。
联系人:刘子志
电话:39358469,13798149220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2.国家技术发明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以上资料请登陆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在科技教育司网页下载相关内容。
201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