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1年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和《广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大力推进我市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从2011年起设立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现将《2011年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和《广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为大力推进我市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从2011年起设立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

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每年组织认定100名珠江科技新星,按其所带项目每年给予5-10万元的研发经费,连续3年给予滚动支持。用五年时间,扶持培养500名各学科各领域优秀青年骨干科技人才和学科技术带头人。

一、申报内容:

鼓励和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各学科、各领域独立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自主创新科研活动(软科学研究除外),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域的前瞻性研究和应用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具备的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工作能力出众,学术思想活跃,科学作风严谨,具有求实、创新、开拓精神,参与过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1)在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工作、具有博士学位的、且近五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的科技人员。

(2)在企业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以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等工作,具有博士学位,拥有1项职务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内先进,具有较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的科技人员。

(3)在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具有硕士、学士学位,科研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良好创新潜质和较强创新能力,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经单位主要领导推荐的科技人员。

(二)申报人所带课题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科技发展规划和所在单位的科研发展方向,并列入单位的重点科研课题。

2.课题有重要的应用价值或基础研究价值,有利于推动前沿科技发展和提高科研、生产总体技术水平,具体目标明确、研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三年内可望取得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

(三)其他条件

1.有一个以青年科技人员为主体,能胜任研究任务,学科结构和人员结构合理的科研合作团队,并确保主要精力和时间从事本项计划资助的研究工作。

2.申请人所在单位必须具备支持相应科技创新的综合实力,具有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的计划措施,具有一定的实验基础和设备条件,以及有良好的科研支撑环境。

3.申请人所在单位按1:1的比例给予资金配套,并不得在资助经费中提取管理费。

(四)以下人员不纳入申报资助范围:

1.已经入选国家、省、市级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或已成为博士生导师的人员。

2.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

(五)限额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填报《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申报书》可从科技局网上下载。

(二)提交附件证明材料,要求编写目录和页码,除代表性论文、论著外,其它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附件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

3.参与过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的证明。

4.科研项目获奖证明。

5.个人取得荣誉和被列为单位科技创新重点培养对象的证明。

6.项目列入单位重点科研课题的证明。

7.科研团队成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

8.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主要领导的推荐书。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课题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一起胶装成册(一式7份,双面复印),统一交至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报送科研处706,不接受个人申请,电子版发送gzykjc@163.com,截止时间2011年6月24日前。超过上述时间将不受理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9358466 许仕杰 曹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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