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立项的教育厅“育苗工程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厅《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施行)》的要求,现就2008年立项的教育厅“育苗工程项目”结题要求说明如下:

1、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研报告、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等,应注明“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资助”(英文:Supported by Foundation forDistinguished Young Talents in Higher Education of Guangdong, China,缩写:FDYT)和项目批准号,未注明的不得列入结题(验收)材料。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不予通过结题验收:

1)、未完成《申请书》所规定的任务;

2)、预期成果未能实现;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4)、擅自修改《申请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3、结题材料模板(育苗计划结题(验收)报告(自然科学))请在教育厅科研处“资源下载”处下载,网址:http://202.116.224.16/website/index.jsp、也可在科技处网页“资料下载”处下载。

请于11月4日之前将纸质结题报告一式四份交大学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大学城办公楼706室)。

联系人:许仕杰 39358466

科技处

201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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