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广东省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广东省科技创新项目现接受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及相关附件详见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网页。

1.申报范围:广东省内普通本科院校

2.申报条件:

(1)项目面向全省本科以上普通高校在编在岗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项目要求研究内容紧跟科技前沿热点,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及科技发展需要,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3)已获得国家或省科技项目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请人如有在研的教育厅科研项目,不得再申请新的项目。

(4)申报项目经评审确定立项资助的,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8万元的资助经费,项目所在高校须给予不少于1:1的经费配套。部属高校立项经费资助额度为省属高校的一半,项目所需其余经费请所在学校配套解决。

(5)科技创新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3.申报限额:本次申报依据往年惯例,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报送。

4.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原件)、《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大学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大学城办公室706)。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1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5.网上申报:通过学校评审的申请者必须网上申报(网址http://202.116.224.17),网上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10月17日至25日。

附科技处资料下载和申报说明链接:http://www1.gzhtcm.edu.cn/bumen1/kjc/?p=931

联系人:许仕杰 020-39358466

科技处

20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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