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清理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建设资金科研平台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目前教育厅科研处,已发“关于清理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建设资金科研平台和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具体见链接

http://kyc.gdhed.edu.cn/document/documentShow.jsp?documentId=538,具体各学院的项目清单,将按学院发送至各学院科研秘书的公文邮箱,请查收。本清单仅供参考,如已结题,请出示结题证明材料,与科技处项目科联系。

我校结题安排:

1,一般项目(含育苗项目、科技创新项目、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等)的验收工作:材料验收,根据教育厅通知内的流程准备材料,按有关要求自行推荐验收专家进行验收。

2,重点科研平台和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含高校重点实验室、高校工程中心、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及成果转化重大项目、高校国际暨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平台项目、科技创新重点项目、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等):1,教育厅统一组织验收,根据教育厅通知内的流程准备材料,2.邀请验收专家。在申请验收的同时,项目承担单位须向省教育厅科研处提交验收推荐专家名单(推荐10名在本领域有影响力的高层次专家,同一单位专家不超过2人)。省教育厅科研处审核确定验收专家组名单。验收专家组由5-7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包括同领域研究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等。

3,材料准备要求:结题材料按通知要求准备,育苗项目,人文社科一般项目请在教育厅科研处的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上交数量为教育厅要求份数加1份,已备存档,上交时间121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学院收集本单位材料统一上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gzyxmk@126.com

联系电话:39358466 曹越张坚

20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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