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精神,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正确学术导向。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努力开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新局面,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应用对策研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及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推进结构调整、全面深化改革、增强区域协调、增创发展新优势等省委省政府工作的主题和主线,加强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

三、重视基础研究,推动理论创新。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致力于推动学术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加强和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中国发展道路和中华民族复兴研究;推动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究;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战略研究;党的建设科学化研究;社会建设与创新管理研究等等。

四、重视广东特色和优长学科的发展。加强对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等广东地方历史文化和岭南民俗文化的研究,加强广东思想史和广东历史文化名人的专题研究,着力推出体现我省特色、代表我省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五、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项目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请者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申报。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类别有: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特别委托项目及学科共建项目另行组织申报。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有助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的基础研究,以及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应用研究。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项目申请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后期资助项目资助我省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学术专著或译著),或完成5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成果的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项目申请者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

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的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并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课题,或是地方党委政府密切关注、对所在地区文化建设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的课题。

六、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其中,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由学术委员会(教育部和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的系[院]学术委员会,其它高校的校[院]学术委员会;中国社科院和中央部委直属研究所[中心]学术委员会,省级社科院[所]学术委员会、省级党校学术委员会等)推荐;或由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并由地级市社科联或高校社科联推荐申报。每个社科联限推荐2项。

七、项目立项数及资助额度:一般项目约100项,青年项目约40项,后期资助项目约10项,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约10项。项目资助额度分为3、4、5万元三类。

八、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原则上要求2至3年内完成。作为最终成果的专著要求10万字以上,研究报告要求全文3万字以上,论文集则必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系列论文3篇(含)以上。

九、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国家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2014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十、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通过“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申报系统填写方法详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使用说明”。后期资助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不需网上申报。

十一、项目申报者需提交书面材料(A4纸打印,左侧装订)包括:

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含原件一份,从申报系统下载打印);

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一份(原件,从广东社科规划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申报成果打印稿一份以及成果简介五份,成果和成果简介须隐去申请者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

申报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申请书》六份(含原件一份,从广东社科规划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项目申报者须按规定交纳项目评审费,每个项目200元。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过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十三、项目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十四、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集中组织、指导申请者进行申报,切实提高申报质量;按照申报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汇总申报材料后,须填制项目申报汇总表,并统一向科技处报送申报材料。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

十五、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 9月9日中午12:00;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十六、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项目采用异地匿名网上初评与学科组专家会议复评相结合的评审方式。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活动。

十七、项目申报者及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如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省社科规划办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钟月仙 (020)83825078 83830154 省社科规划办地址及邮编:广州市黄华路四号之二 510050

联系人:曹越 张坚 39358466

201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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