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科技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委托验收工作的函》(粤科函监审字[2014]6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相关项目的验收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见附件清单

二、验收要求

1、本次验收采取材料验收结题方式,各项目负责人参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委托验收工作的函》的要求,联系验收申请时确认的验收专家填写《专家验收意见表》。《专家验收意见表》填写要求参照附件中的《验收意见格式参考》填写。验收过程严格遵守《验收纪律要求》。

2、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审计报告和经费决算表标准格式的通知》(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357550760602-5528604712506925449.html)要求,立项金额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要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立项金额20万元以下的,要由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经费决算表。请项目负责人遵照执行。

3、相关材料准备好后,项目负责人将材料扫描成电子版,登陆省科技厅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点击“提交项目验收书”,按提示补充填写项目验收书。

4、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验收书后,经学校审核后,项目负责人打印全套书面材料(结题验收书、合同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合同书完成情况支撑材料等),一式四份,于7月4日前交学校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大学城办公楼706)。

联系人:张坚、曹越

联系电话:39358466

附件:

1、项目清单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委托验收工作的函

3、专家验收意见表

4、验收意见格式参考

5、验收纪律要求

科技处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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