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广东省科技厅科技计划2014年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近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发布了《2014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共涉及四十一个专题,具体专题见《2014年度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申报一览表》(附件1)。其中密切相关有新药创制、干细胞及再生医学研究、疾病防治、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技术、人畜共患病防控、创新医疗器械研发与示范、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职称体系建设、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联合研究科研项目、省重点实验室、科技基础条件研究项目、科技服务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软科学研究领域等。各专题申报指南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所有项目申报必须通过省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申请资料,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一)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十二五”规划;符合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符合《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附件3)。

(二)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产生较多数量专利成果(尤其是发明专利或获得国际PCT专利)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资料。项目申报必须按照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申请财政支持1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攻关类重点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各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可根据需要提交其他相关附件,原则上附件材料应能够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说明项目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有利条件(如申报单位已经建成的实验室,已发表的重要论文,相关的专利以及项目执行团队以往完成的科研成果证明等。)

(四)经费预算。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财政扶持经费的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的;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六)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明确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项目如获得立项要确保申报书和合同书的内容、指标的一致性,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省重点实验室、软科学研究领域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另行通知。

三、申报程序

二级单位科研秘书为申请者创建帐号和密码→申请者凭本单位科研秘书创建的帐号和密码登录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进行申报书填写工作,请申请者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按要求申报→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对申请者网上提交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核。

各专题申报模板项目负责人可登陆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在“申报管理”模块,选择“填写申请书”下载。

四、二级单位审核

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1、申请者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如实;

2、申报书所有栏目是否已填写,有无错漏;

3、专题编号是否与选择的专题名称、计划类别相对应;

4、申请者是否存在超项、个人条件是否符合所申报专题的要求;

5、有参与单位的项目是否上传合作协议;

6、经费预算是否符合《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所申报专题的要求;

7、执行年限是否符合专题的具体要求;

8、专项要求的附件是否上传(如申请财政支持1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攻关类重点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投资额度大的项目说明资金筹措来源及依据、可行性报告等);

9、上交项目纸质材料的版本号与网上版本号是否一致。

五、时间节点

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4125日。

各二级单位完成本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14127

20141218日下午下班前将审核通过的纸质申请材料(纸质材料的版本号应与网上上报一致)一式两份、网上生成的二级单位项目申报清单(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及电子版交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张坚、曹越

联系电话:39358466

附件:

附件1++2014年度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申报一览表.xls

附件2++各专题申报指南.docx

附件3++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科技处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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