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广东普通高校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目标和精神,提升我省教育科研水平,打造高水平、研究型师资队伍,我厅启动广东普通高校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依据《关于加强2013年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教财函〔2014〕17号)、《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粤监发〔2014〕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校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和重大项目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科〔2014〕2号)及相关管理办法要求,该项目的申报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本项目面向所有我省在岗本科院校教师。根据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申报。

2、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我省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

3、申报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4、申报者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二、申报限额

本次认定申报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

三、认定申报程序和材料

(二)认定申报程序和材料

1、校内评审,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10月20日前收齐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及清单,申报材料五份,交至科技处706,电子版发送至gzyxmk@163.com。学校组织校内评审,通过初审,结果另行通知。

2、本次申报不含教育信息技术和德育学科,请各申请者严格按其余13个学科组领域范围申报。超出领域范围申报者,一律按申报材料不合格处理。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联系人:张坚 曹越 电话:39358466

附件:

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清单.xlsx

201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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