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科技厅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文件精神(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425367595177-4853230651714292781.html),为做好本次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主要涉及三十五个专题,其中密切相关有新药创制、干细胞及再生医学研究、新发传染病防控等,请按申报指南及其具体要求进行申报(指南请登陆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425367595177-4853230651714292781.html下载)。

所有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十二五”规划;符合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符合《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有关要求。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产生较多数量专利成果(尤其是发明专利或获得国际PCT专利)的项目。

二、申报方式

所有项目申报必须通过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三、注意事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同一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申报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包括省自然等)合计3项或3项以上的;

2、同一申报人同一个专项提交新项目超过1项;

3、名额充足的情况下,同一个申报人当年提交超过2项新申请项目;

4、申报人有在研项目年度执行报告未填报的,不能申报新项目;

5、申报人有项目逾期1年未验收的,在提交验收材料并经申报单位审核提交之前,不能申报新项目;

6、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7、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8、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9、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软科学研究领域实行限额申报,如超过申报限额,学校将组织专家初审并择优推荐。

四、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必须按照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申请财政支持1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攻关类重点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各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在申请时也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可根据需要提交其他相关附件,原则上附件材料应能够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说明项目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有利条件(如申报单位已经建成的实验室,已发表的重要论文,相关的专利以及项目执行团队以往完成的科研成果证明等)。各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可靠,各二级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须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各二级单位自行拟定承诺函,并与申报附件材料一并装订)

2、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财政扶持经费的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

3、主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明确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项目如获得立项要确保申报书和合同书的内容、指标的一致性,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申报程序

1、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为申请者创建帐号和密码。

2、申请者凭创建的帐号和密码登录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进行申报书填写工作(以前已有账号可继续使用,忘记密码可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请申请者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按要求申报。

3、二级单位及财务审核。

4、学校科技处审核。

各专题申报模板、可行性报告项目负责人可登陆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在“申报管理”模块,选择“填写申请书”下载。

各二级单位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1、申请者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如实;

2、申报书所有栏目是否已填写,有无错漏;

3、专题编号是否与选择的专题名称、计划类别相对应;

4、申请者是否存在超项、个人条件是否符合所申报专题的要求;

5、有参与单位的项目是否上传合作协议;

6、经费预算是否符合《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所申报专题的要求;

7、执行年限是否符合专题的具体要求;

8、专项要求的附件是否上传(如申请财政支持1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攻关类重点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投资额度大的项目说明资金筹措来源及依据、可行性报告等,有参与单位的合作协议,证明研究基础的文件);

9、上交项目纸质材料的版本号与网上版本号是否一致;

10、项目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截止时间;

11、二级单位是否已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是否已经与申报材料一并装订)。

六、时间安排

各二级单位在201541日下午5点前完成本单位审核(附属医院需先由医院财务审核后,科研秘书才能审核),在2015年4月10日上午12点前将审核通过的纸质申请材料(含所有附件、纸质材料的版本号应与网上上报一致)一式两份交学校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张坚、曹越

联系电话:39358466

附件:

《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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