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粤科函监审字〔2015〕817号)紧急通知精神,科技厅目前正在开展省科技计划项目清理工作。为配合科技厅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

验收结题工作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科监审字[2014]121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结题工作规程》(粤科监审字[2014]182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结题工作规程(试行)》(粤科监审字[2014]168号)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实施。请各二级单位科管人员及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具体文件下载参见附件1。

二、验收范围

我校获立项尚未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清单已发送到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邮箱。请各项目负责人咨询本单位科研秘书。

三、验收内容

项目验收以《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任务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为基础,对合同书中的研发内容、任务指标、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综合考察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组的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科研信用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根据省科技厅要求,各项目负责人需要于731日前在省科技厅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中提交验收申请。结题具体网上操作可咨询本单位科研秘书。逾期未提交任何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由业务系统自动锁定,并视情况予以通报。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抓好组织验收工作,确定工作进度,保障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网上提交材料过程中如需技术支持,请向广东金科信息网络中心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0-83163338。

联系人:张坚

联系电话:39358466

附件:

附件科技厅相关文件和通知.rar

科技处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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