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工作通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进一步提高教育科研质量,繁荣和发展教育科学事业,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贡献更大力量。

(二)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深刻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关注学理问题的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实践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8年6月4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课题组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

(四)2013年度只设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

(五)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20-2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12-15万元,青年基金课题资助标准为10-12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申请重点课题和申请一般课题互不交叉,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和教育部级课题互不贯通,申请人只能从中选一。实际资助经费额度参照同级别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六)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其他类型研究课题可适当延长。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初评和专家会议集中复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复评重点考察前期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

二、我校材料报送相关事项

1、7月8日前交初稿,打印一份送项目科形式审查并进行遴选(由于本次申报是限项申报,科技处会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

2、7月11日前,凡通过遴选的项目,其中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课题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联系人:曹越、张坚

联系电话:39358466

电子邮箱:gzykjc@163.com

科技处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