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正式开始,为做好本次结题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项目范围为:合同时间为20141231日的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1、在线填报

2015115日前,项目负责人通过ISIS系统上传《结题报告》电子文件,科技处审核上传报告、发现问题予以退回修改,请项目负责人随时留意撤销上传报告的原因并作相应修改后再提交。

2、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项目负责人应注意《结题报告》纸质材料须待审核状态为“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材料”方可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

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收集上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120

另外,二级单位在提交纸质材料前,须认真审核纸质材料。

审核重点包括

(1)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申请书与附件是否装订在一起,附件有无按清单顺序装订。

(2)签字盖章:

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承诺处、经费决算表、经费使用说明表中项目负责人签名(三处)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

财务公章:经费决算表第1页中财务负责人(签章),第2页的附表“经费使用说明表”中的财务部门意见及签章,审计部门意见及签章、日期是否已齐备?

打印稿的版本号是否为“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材料”状态的版本号?

三、结题报告填写要求

结题报告填写要求见附件2,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参照要求填写。

四、财务决算

请有关二级单位负责督促本单位结题项目负责人尽快开展项目资助经费决算工作,以保证项目结题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参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说明说明》(附件3)

四、工作要点

1、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第二十九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依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时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一旦抽查发现原始记录有弄虚作假情况,国家基金委将撤销原资助项目,并追回已拨经费;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妥善保管好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以备基金委审查。

2、结题报告填写已经全面使用“成果在线”系统,未按新方式提交的结题报告系统将不予接收。请项目负责人参考ISIS系统提示认真填写。请确认成果采集时已上传成果全文电子版等。

3、为确保结题工作的按期完成,请各二级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不予受理:逾期未报送有关报告者,将会影响到对该项目实施质量的评估及后续项目的支持。另外,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者将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

联系人:张坚、曹越

联系电话:39358466

附件:

1、清单

附件2:填写说明.docx

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说明.docx

科技处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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