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截至20161231日,我校共有61个项目合同到期需要办理结题,具体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流程

1、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填报指引(附加2),下载结题报告通用模板(附件3)准备材料。

2、项目负责人填写经费决算表。决算表数据采集节点时间为20161231日,请各项目负责人在20161231日后选取该时间节点填写决算表。因填写决算表时间临近寒假,为了在寒假前完成此项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先打印结题报告通用模板(附件3)中的直接经费决算表页,手写填写并联系财务处项目管理科,确定决算表的正确数据,并按照此数据填写进网上系统,避免自行上网填写决算数据引发错误。(第二附属医院项目经费决算在医院财务处进行)

3、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成果在线采集后,已发表的论文同时需要上传到附件中。

4、学校审核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学校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无需提供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三、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四、时间安排

1、即日起项目负责人准备结题材料。

2201711日至113日,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项目管理科确定经费决算表数据。

3114日至131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在网上系统中填写结题/成果报告。

421日至210日,学校进行审核,请项目负责人留意审核状态是否需要退回修改。

5211日至222日,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版,签名。

6223日至224日,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盖章,并将纸质版交到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安排提交材料。

联系人:张坚、曹越

联系电话:39358466

 

附件:

1、结题项目清单   附件1结题项目清单.xlsx

2、填报指引   附件2填报指引.rar

3、结题报告通用模板  附件3结题报告-通用模板.pdf

 

科技处

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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