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各级科研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办法》(广中医科〔20141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促进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按合同开展研究工作,现开展我校2016年各级科研项目年度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科研项目年度检查范围为我校承担的、科技处备案的各级在研课题。

检查采取学校检查与二级单位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其中,学校检查的范围为在研的所有省级及以上级别且研究经费在5万元以上(不含5万)的项目。具体清单请咨询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其余项目由各二级单位进行自查。

二、检查内容

   汇报内容重点突出,主要针对本年度的工作进展和研究成果(论文,专利等)及经费使用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检查形式

   项目负责人在年度检查前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各级科研课题执行情况检查报告表》(见附件1),于项目检查前交各单位科研秘书。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齐后按清单顺序编排,以备专家现场检查。

   本次项目检查采取项目汇报、专家打分形式,每场3位专家,所检查二级单位的分管领导,科研秘书需到场。项目检查时,由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介绍已开展的研究工作、取得的科研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专家组根据汇报内容进行指导或提出建议。PPT模板见附件2。汇报时间10分钟,专家查阅资料及提问5分钟。项目负责人需携带实验记录本到检查现场以备专家检查。其中一附院,二附院,三附院,基础学院,中药学院为专场检查,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咨询以上单位科研秘书,其余各单位有大学科技处统一安排,检查具体地点及时间近期另行通知。

(二)资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收齐本单位的《广州中医药大学各级科研课题执行情况检查报告表》,连同《广州中医药大学各级科研课题检查汇总表》(附件3),1226前报送到大学城校区办公楼702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如有二级单位不组织年度检查,将取消该单位第二年限项申报项目的名额(包括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卫生厅、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课题)。对所有未通过检查的项目,科技处将予以备案,并反馈人事处,此项目将不作为职称评审课题项目。

联系人:曹越、张坚

联系电话:39358466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各级科研课题执行情况检查报告表》

附件2PPT模板

附件3:《广州中医药大学各级科研课题检查汇总表》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各级课题执行情况检查报告表.doc

    附件3:广州中医药大学各级科研课题检查汇总表.doc

    附件2:2016课题年度检查汇报模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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